存在之前就允许主要资源未来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效,如果主要资源不存在,将终止其分析。 这一事实并不涉及或损害当事人未介入委托人,而是在意识到其存在后介入粘合剂的情况。 在本案中,上诉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它是随着委托人进入法律世界而产生的,而且不可能放弃甚至还没有曝光的东西。 另一方面,人们不应该批评在主要贴纸之前插入贴纸的人的行为兴趣,同时以部分屈服于主要贴纸可能的插入来调节他/她的不辞职。 我认为这项许可是根据学说和判例以良好的眼光构建的,因为它会阻止上诉活动,此外,如果在指定期限结束时委托人未来不存在,它还会严厉打击过早的粘合上诉。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提出主要上诉,也不具有放弃坚持对方拒绝的权利的特征,而利息仅在此时产生。 此外,作为一种健康的程序性法律交易,在主要上诉出现之前就必须允许提出附加上诉。
这种对有条件行为的兴趣值得强调,因为它已经表明在有条件干预中无意插入委托人,并且如果不出现主要上诉,则甚至不应该知道遵守方。 间随时可以使用配偶的姓氏。基于这一理解,圣保罗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法院第一私法分庭授权在国外结婚的妇女使用丈夫的姓氏。这个决定是一致的。 再生产 繁殖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随时使用配偶的姓氏 根据记录,提交人于 2018 年在美国结婚,当时该女子不想添加丈夫的姓氏。2019年返回巴西后,她决定保留自己的姓氏,并提起民事登记整顿诉讼。 原审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因为它认为这对夫妇此前已提起过类似诉讼,因此构成了对既判力的犯罪。但报告员埃尼亚斯·科斯塔·加西亚法官表示,在民事登记整顿等自愿管辖程序中,不存在实质既判力。 “还值得注意的是,第 14,382/2022 号法律修订了《公共记录法》,甚至允许法外更改包括配偶的姓氏,这授权在法庭上审查情况。
因此,排除了对此事的承认。已判决,正在审理中对行动的是非曲直的判断”,他说。 法官强调,在法理上的理解是,在巴西当局的婚姻登记中提出的更正要求不能适用于根据外国法律缔结的婚姻,适用locus regit actum 原则(地方规范行为)。但他并没有将这种理解运用到本案中。 “人们认为,这并不完全是婚姻的形式,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更改姓名的权利,并且随着第 14,382/2022 号法律带来的变化,这种变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时间,包括法外,这样就不存在姓氏列入的障碍。” 据加西亚称,第 14,382/2022 号法律修订了第 6,015/1973 号法律第 57 条,现在允许在婚姻存续期间,随时通过法外手段将配偶的姓氏列入其中,“照顾提交人的法定权利,承认最初声明中所假定的权利没有任何障碍"。文的主题源于一个实际案例,其中帕拉州公共服务监管机构 (Arcon/PA) 面临结构性纠纷,该纠纷已被起诉,但没有得到必要的结构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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